航空公司因航班误时而赔偿旅客是合情理、符合法律的;但是,航空公司自设黑名单,这可就不单不合情合理,而且还不和法。
例如东星航空因资金链紧张及与政府关系处理不善崩盘,公司被吞并,创始人兰世立成为阶下囚。目前民营航企只剩下春秋和吉祥两家还在经营。
春秋航空能安然度过2008年金融危机的冲击,实现盈利实属不易,这是经营管理层的功劳,也是消费者信任的结果。当时受金融危机影响,国航、南航、东航三家上市公司合计亏损高达278亿元,国家不得不对它们进行几十亿元的注资。
虽然春秋航空公司是廉价的航空公司,但是,它的服务并不低廉。针对一些旅客的非理性维权,为了避免造成航班延误,春秋航空从2007年开始推行“暂无能力服务的旅客名单”。这些旅客3年后才会从名单上自然退出。
公司做出此决定并非被乘客逼迫不得已而为之。再说八小时航班延误时间本来就不算短,200元对于安抚旅客来说也并不多,这也说明乘客的理性和通情达理。
公司将获赔乘客列为黑名单,无疑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。虽然曾经被延误过,乘客愿意再次选择春秋航空说明她们是公司的忠实消费者,但是却将她们拉黑这属于恩将仇报,这有可能让其他消费者产生不好的观感,甚至部分消费者会拉黑春秋航空,拒绝乘坐春秋航空,这是自断生路。
顾客是上帝,少了顾客的支持,再大的船也会沉下去,如果不能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,我想,那么这些国际空运的公司的路将来一定走得很辛苦。 |